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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维运输有限公司大型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三维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苏三维运输有限公司大型客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三维运输有限公司大型客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考斯特大型客车一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汽车销售的相关内容)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购置车辆交货地址为本市指定4S店或是投标人销售门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1月16日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④招标文件制作费和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52822489@QQ.com)。

4.招标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账户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 其他有关事项:

注: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1.8万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射阳县朝阳桥分理处,账号:32050173744209299999。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制作费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可不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三维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誉春  

电 话:13912555777

联系地址:射阳县机场路合兴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留伟    

电 话:0515-823188889

地 址:射阳县兴阳路新东方嘉园西门

 

 

 

 

 

 

附件:《投标报名确认函》

投标报名确认函

 

1 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江苏三维运输有限公司网浏览到                 (项目名称)的招标信息,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报名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手   机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投标人承诺

1、我单位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具备响应本次招标的基本能力;

2、我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严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如我单位不参加本次投标,将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盖章,可通过电邮方式)告知贵司。

3、我单位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将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贵司提出询问,我单位(电子邮箱:                  )与贵司的电子邮件(1152822489@QQ.com)来往做为我单位询问及贵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并认可贵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如我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履行以上承诺,贵司可全额没收我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而非罚款)

备注


特别说明:本表是本次招标与投标人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文网址:http://www.swjtjt.com/news/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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